互聯網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具發展活力的領域。當下,“互聯網+”行動席卷全國,發展勢頭強勁,成為助推供給側改革的利器。在今年兩會期間,來自各行各業的全國政協委員從各自角度出發,就如何運用“互聯網+”來推進改革發展提出了不少建議。
吳晶委員:
讓“互聯網+”成為推動教育供給側改革的新動力
俗話說:教育興,則國興。教育行業關乎國計民生,是國人最希望得到“互聯網+”助力的一個行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僑聯副主席、浙江省政協副主席吳晶在發言中表示:若能以“互聯網+”為牽引,助力教育供給側改革,則既可以解決教育供需不平衡的“燃眉之急”,又能加速傳統體制機制的“破舊立新”,為教育改革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新動力。
推進教育供給側改革,讓全社會共享優質的教育資源,是一場“輸不起”的改革。以“互聯網+”牽引教育改革,可以說是抓住了“牛鼻子”。吳晶委員建議國家層面應站在全局戰略的高度,做好前瞻性規劃,制定好推進目標。同時,鼓勵和指導地方試點先行,制定出臺符合本地實際的“互聯網+教育”領域的目標層次、項目層次、政策層次和企業層次的發展規劃,統籌有序推進,高效協調實施。
吳晶委員表示,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在教育教學服務領域,探索構建全新的扁平化云服務平臺,培育支持個性化學習的服務環境;同時,立足精細化分工,將傳統IT運維管理和網絡安全風險管控交由云服務廠商來負責,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吳晶委員呼吁要充分發揮互聯網技術優勢,推動各類優質教育資源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并進一步加強對新技術和新教學模式的推廣培訓,有針對性地提升教師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引導教師在日常教學中逐漸適應并熟悉數字化教學。
錢學明委員:
以“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當前,我國的“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已取得一定成效,如今“云”上政府已覆蓋所有省、地級市,但還存在不少問題,如各省、市政務云服務器平臺建設標準不統一,重復建設,形成信息孤島;省、市、縣、鄉(鎮)數據信息共享困難,政務服務辦理事項的審查標準不統一。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委、廣西壯族自治區中華職教社主任錢學明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要加強“政務云”頂層設計,實現省、市、縣、鄉(鎮)、村五級聯動的全省一體化“互聯網+政務服務”云平臺。實現“群眾少跑腿,網上多跑路”,大廳之外無審批,清單之外無權力。
同時,要突出需求導向,因地制宜整合資源實現一體化服務。開通網上申請辦理模式,各級各部門使用統一的審批服務系統“全程辦理”,倡導“進一扇門、辦全部事”和“進一張網、辦全部事”。
另外,要強化共享理念,打破信息孤島,開展“云平臺”建設新模式。以政策法規為保障,進一步加強省直各部門的政務云服務對接,在地級市要將縣政務服務中心、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大數據共享平臺的部門進行規范統一集中,打通政務服務“最后一公里”。
湯維建委員:
用“互聯網+”助推司法公正、高效和便民
借助“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神經網絡、機器學習、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智慧司法讓司法工作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全國政協委員、民革北京市副主委,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表示,近年來,人民法院積極運用大數據對海量司法信息進行深入研究、聯通、共享和應用,以全程錄音錄像、網上立案、網上辦案、網上辦公、互聯互通為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2.0版已經建成,目前正在邁向以智能化辦案、智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務為特征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為了早日實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湯維建委員建議將智慧司法納入“智慧國家”和“智慧政務”的整體格局中統籌安排,制定戰略規劃,自上而下一體化、整建制推動和實施,防止碎片化、割據化和無用功。
湯維建委員認為,智慧司法需要架起一座座司法數據的信息橋,防止信息阻斷,避免“信息煙囪”和“信息孤島”的出現。為此應做到四個“對接”:一是在科技法庭內實現各個司法環節的數據對接;二是在科技法庭相互之間做到數據對接;三是使司法數據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數據進行對接;四是在司法數據與相鄰的社會管理部門的數據進行對接,由此實現司法工作的全過程、全方位、立體性的全面信息化。
此外,智慧司法是一個完整的體系,要強化司法數據的開放意識,消除共建共享的門戶壁壘,湯維建委員提出要在公、檢、法、司系統內,構建統一的司法信息資源庫,建設司法云平臺,創立司法大數據中心。當然,還須用大數據織密織牢監督和制約權力的籠子,實現司法權力運行全程電子化、處處留痕跡,把制度的軟規范形成軟件的硬約束,實現“人在干、云在算、數據在監管”,從而規范司法行為,遏制司法腐敗,提升司法公正度,強化司法公信力。
鄭惠強委員:
加強監管,讓眾籌式“互聯網+慈善”風清氣正
2016年年底,“羅一笑事件”在微信朋友圈和網絡上持續刷屏,眾籌式“互聯網+慈善”由此引發關注。“羅一笑事件”發生后,有多起個人求助慘遭“躺槍”,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卻受到質疑而無法得到幫助,凸顯了自媒體時代加強管理、規范眾籌式“互聯網+慈善”行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副主席鄭惠強在發言中表示,政府有關部門應從平臺自律、求助資質、誠信管理、宣傳引導等方面著手,建立健全涵蓋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后懲治、以事中事后監管為主的制度體系,還眾籌式“互聯網+慈善”一個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鄭惠強委員提出了四項建議:
一是法律完善,建立清晰的法律規定與監督機制。要明確眾籌式個人求助的定義,明確眾籌式個人求助的信息公開與誠信監督制度,明確眾籌式個人求助的平臺監督與提醒義務。
二是事前預防,健全必要的宣傳引導。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個人價值觀的宣傳引導,幫助公眾增強信息辨別與冷靜判斷的能力,還要高度重視自媒體及其他平臺上的引導作用。
三是事中監督,完善及時的反饋反映制度。要完善多層次的監督與互動機制,建立適度反應與及時處理機制,對違法事件堅決依法處理,對法無明文規定的,做好信息公開透明和適度引導工作。
四是事后懲治,強化多樣的懲戒警示制度。要完善監管制度并及時獎懲,加強對網站、自媒體與社交平臺的管理并促進其自律。原則上,所有平臺都必須對通過其發布的信息進行合法背書,或者對個人求助行為在顯著位置向公眾進行風險防范提示。有關部門對發布過“互聯網+慈善”信息的平臺進行不定期的隨機檢查,同時接受社會舉報、完善監督體系,一旦發現嚴重違規違法的行為,及時懲處。鼓勵網站平臺、自媒體及其他社交平臺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同時加快研究制訂管理標準,促進眾籌式“互聯網+慈善”行為規范運行。
蔡建國委員:
從夯實網絡平臺入手整治“互聯網+訂餐”亂象
“互聯網+訂餐”帶來新的用餐體驗,為人們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隨之而來的外賣亂象,如食品安全問題等卻又叫人傷透腦筋。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上海市副主委蔡建國認為,亂象背后的重要原因是各大網絡訂餐平臺采取“爭速度、搶市場”的擴張模式。他建議,對于網絡訂餐的整治,需要找準網絡訂餐平臺這一突破口,網絡訂餐平臺上對食藥監、工商等部門,下對無數的餐飲商家,是上聯下通的中樞,夯實這一平臺,將對網絡訂餐平臺起到重要作用。
蔡建國委員認為,整治網絡訂餐亂象,需要提高服務意識,夯實網絡訂餐平臺自身管理能力。網絡訂餐平臺要認真做好餐飲商戶的準入審核工作,并積極配合工商、民政、食藥監局等多部門聯動審核。同時,還要強化平臺責任,建立網絡訂餐平臺信用評價體系。對于涉嫌違法行為、消費者投訴集中或者信用記錄不良的商戶,應及時采取調整搜索排名、暫時或永久停止提供平臺服務等措施。
蔡建國委員還提出,網絡訂餐是“互聯網+”下的產物,對平臺的監管也需具備“互聯網+”思維,充分運用科技及網絡手段。針對入戶商家信息不實的情況,應要求網絡訂餐平臺借助收款的銀行卡、身份證、手機號碼等,詳細審查商家的實名信息。網絡訂餐平臺應與監管部門信息共享,當商家提供上傳證照后,平臺就能從共享數據庫中查驗該證照的真實性,即便上線了無證商家,監管部門也可及時發現并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