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24日,“聯合網絡委員會”通過了一項關于“互聯網定義”的決議:互聯網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統——1.通過全球性的唯一的地址邏輯地鏈接在一起。這個地址是建立在‘互聯網協議’或今后其它協議基礎之上的。2.可以通過‘傳輸控制協議’和‘互聯網協議’,或者今后其它接替的協議或與‘互聯網協議’兼容的協議來進行通信。3.可以讓公共用戶或者私人用戶使用高水平的服務。這種服務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關的基礎設施之上的。”
這當然是從技術的角度來定義互聯網。這個定義至少向我們揭示了三個方面的內容:首先,互聯網是全球性的;其次,互聯網上的每一臺主機都需要有“地址”;最后,這些主機必須按照共同的規則(協議)連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