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時報》報道,谷歌已被美國法院裁定違反反壟斷法,目前正在就分拆事宜與美國司法部爭論不休。然而,有分析師提出,谷歌業務繁雜,應該主動分拆業務,這樣能將其整體估值提高近一倍。
目前,美國司法部希望谷歌出售其Chrome瀏覽器、廣告網絡,甚至可能包括Android移動業務,以解決其壟斷問題。然而,投資公司D.A. Davidson &Company的科技分析師吉爾·盧里亞(Gil Luria)提出的想法則更激進。D.A. Davidson位于美國蒙大拿州,管理著60億美元資產。
單獨發展價值更高
盧里亞在5月12日發表研報稱,谷歌已經變成了一家“企業集團”。這并不是一句褒獎,他的意思是說,谷歌提供種類繁多的產品和服務,但彼此之間往往沒有太大關聯,比如自動駕駛出租車服務Waymo、YouTube、云存儲業務、搜索業務和廣告網絡等。
谷歌目前的2萬億美元市值主要依賴于搜索廣告,這項業務為公司貢獻了一半以上的收入。但是,谷歌搜索業務正面臨巨大壓力,因為AI開始取代它來回答用戶問題。今年4月,谷歌在蘋果Safari瀏覽器上的搜索量首次出現下滑,這也是谷歌股價今年下跌超過9%的一個重要原因。
與此同時,谷歌的其他業務并未獲得應有的估值。盧里亞指出,如果Waymo是家獨立上市公司,投資者對它的估值可能更接近特斯拉的1萬億美元市值,尤其是考慮到特斯拉的自動駕駛出租車計劃目前還停留在概念階段。同樣的情況也適用于YouTube,與其對手Netflix相比,它在華爾街的受歡迎程度遠遠不夠。
盧里亞估計,如果將谷歌所有業務部門分拆讓它們單獨運營,總估值可能超過3.7萬億美元,幾乎是當前整體市值的兩倍。他寫道:投資者想要的是一場轟轟烈烈的大分拆,而不是零零散散的小分拆。”
他說,這樣做的好處不僅僅體現在財務層面。分拆將促進競爭,被解放的工程師們或許能創造出如初代谷歌搜索引擎那樣驚艷的產品。大約25年前,谷歌搜索讓初次使用者贊嘆不已。
盧里亞知道,他的提議不大可能被采納。“谷歌董事會朝著這個方向推進的可能性大概不到10%,”他在一次采訪中說道,“但這個可能性每天都在增加。”
有先例
其他資產管理公司也表示,他們認為分拆的邏輯非常清晰。
“雖然從理論上講,公司分拆通常有望提升股東價值,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往往以失敗告終,但此次案例似乎是個例外,它有可能實現真正的價值增值。”深水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合伙人吉恩·蒙斯特(Gene Munster)表示。
而且,主動分拆模式也有前例可循。上世紀80年代初,美國運營商AT&T與司法部纏斗多年。由于擔心敗訴,AT&T最終同意主動分拆自身業務,保留長途電話業務,剝離出七家負責本地通話的區域公司。在隨后的至少十年里,市場競爭得以恢復。
谷歌拒絕直接評論盧里亞的觀點,其發言人援引了一篇博客文章的內容,該文章稱:“Chrome和Android是我們耗費多年精力打造、并免費提供的平臺。美國司法部提出的將它們分離出去的提議將會破壞這些平臺,損害基于這些平臺建立起來的企業,并削弱其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