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移動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鄭杰表示,數字新基建的能耗和碳排放量問題不容忽視,要有序推動新型基礎設施綠色高質量發展,高效推進數字新基建領域節能降碳工作,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據了解,作為數字經濟發展的底座,我國近年來數字新基建的能效水平在不斷提高,比如說,超大型數據中心的平均電能利用率(PUE)為1.46,部分優秀綠色數據中心已經全球領先,PUE可達1.2到1.3。我國5G基站的單站能耗相比2019年5G開始建設時的能耗,也下降了25%。但隨著我國數字化業務呈倍數級增長,新基建的能耗和碳排放量的總體規模仍呈現上升趨勢。以數據中心為例,預計到2030年我國數據中心用電量達到4000億千瓦時,是2020年的2倍,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3.7%。
“數據中心不僅要承擔自身的能耗,也要承擔運行其上的應用類產業運營能耗,因此它本身具有傳導溢出效應,且它的日常生產運轉并不產生高污染的廢水廢氣,因此,與其說是‘高耗能行業’,不如說是‘高載能行業’,加上由于數字新基建的大力發展提升了人們的工作效率,比如減少了出差和出行,用電子化手段去解決傳統的問題,實際整體對全社會來講,是降低了能耗。”鄭杰表示。
當前,我國對重點行業利用綠色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實現節能降耗作了明確的要求。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五部門也聯合印發《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要求“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不超過1.3。到2025年,數據中心電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過1.5”,并對“綜合能耗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
目前,我國各地數字新基建“節能降碳”工作穩步推進,總體成效良好,但在實際操作中也仍存在一些問題,包括:
數字新基建的碳排放標準規范建設亟待完善。數字新基建行業碳排放核算存在底數不清、核算的技術方法不統一等問題,對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的邊界和計算規則不清晰,導致數字新基建領域測算存在失真。例如,在測算碳強度(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能耗強度(單位GDP能耗)時未計入數據中心運行的各類應用類產業產值,導致數據中心自身產業的測算水平被嚴重放大。
數字新基建領域的節能降碳市場調節機制有待健全。以數據中心為例,目前全國數據中心每年通過凈購入電力所產生的間接二氧化排放十分可觀,預計2025年全國數據中心碳排放規模將達到1億噸,碳排放交易應考慮盡快面向數字新基建領域打開;全國用能權交易市場需要進一步明確要求且加快建設(用能權交易是指,在區域用能總量控制的前提下,企業對依法取得的用能總量指標進行交易的行為);用能權交易和碳排放交易“兩個市場”的有效協同亟待加強。
節能降碳的協同治理體系運轉不暢。當前我國碳排放數據廣泛分布在發改、經信、統計、生態環境等部門,各單位之間的碳排放數據信息體系無法實現互聯互通和整合利用,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不足,數據治理監管手段仍有完善的空間。
針對上述問題,鄭杰建議:
一要加快數字新基建的能耗評價和碳排放標準建設。充分考慮數字經濟時代數字新基建的傳導溢出效應,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數字新基建單位GDP能耗和單位GDP碳排放評價體系;積極引導和組織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企業等主體加強合作,加快行業和企業碳排放標準的研究、制定和推廣,完善“雙碳”領域標準體系。
二要加強針對數字新基建的碳排放制度供給。要將數字新基建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用能權交易市場,加強用能權交易和碳排放權的統籌銜接,前端與末端治理協同應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節能減排中的作用;加快出臺并完善綠色金融配套的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探索節能降碳財政獎補機制,進一步提高數字新基建領域ICT企業降碳的主動性、積極性,為我國節能降碳政策的有效實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要進一步優化“雙碳”監管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雙碳”協同工作機制,加強“雙碳”集約化監管,推進相關部門碳數據共享、業務互通;加快推進能耗智控建設,積極鼓勵能源管理領域5G、物聯網等數智技術的應用,鼓勵搭建滿足區域性、行業性發展特征需求的管理平臺,實現數智析碳、精準降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