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信息化手段是健全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肇慶分公司辦公室主任劉廣河在兩會期間接受《人民郵電》專訪時表示,建議以社會公共利益為落腳點,加快社會治理和網絡秩序治理數智化發展并健全相關法治建設,助力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效能,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數智化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目前,全國各地正加快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社會治理現代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劉廣河認為,“‘信息化、智能化’的關鍵在于對大數據的使用,只有利用大數據分析,才能實現電子政務信息系統有效整合,實現跨部門的信息資源共享和政務協同,讓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服務效能提升。”
劉廣河表示,數字政府、數字社會建設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基礎數據資源共享滯后于跨部門數據交換,大數據應用以基礎數據資源查詢和可視化展現為主,較少進行關聯應用和深度挖掘;在應用過程中也存在數據橫向共享未能充分打通、技術路徑各不相同等多方面問題,制約了跨單位的業務協同、應用整合。
對此,劉廣河提出關于加快社會治理數據匯聚、融合和共享,筑牢社會治理信息化、智能化發展基礎的建議。首先,要破除數據共享壁壘,成立國家層面的專職機構或工作小組,加快建成覆蓋全國、統籌利用、統一接入的數據共享平臺。其次,要提升數據共享質量,建立比較規范的數據治理體系,實現數據采集標準、統一,加強政務數據、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保護。第三,要強化數據應用能力,打造一批標準化、可復制、全國性的典型治理應用標桿。
遏制網絡誹謗,規范網絡社會行為,構建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大規模普及,我國網絡誹謗案件的數量在逐年上升,嚴重侵害了被誹謗民事主體的合法名譽權,影響了網絡社會秩序,成為社會一大治理難題。
結合與公檢法機關的研討與實地走訪,劉廣河認為,網絡誹謗犯罪增長成因眾多,主要包括網絡技術為網絡誹謗提供便利條件、網絡空間的秩序和安全維護存在一定難度、網絡誹謗自訴人舉證存在困難三個方面。對此,劉廣河提出建議,一是設置新的規范準則,尤其是立案標準以及作為公訴案件處理的標準,有助于明確誹謗罪的公訴界限,維護自訴程序的獨立價值,在公共利益與被害人的隱私和個人意愿中取得平衡。二是通過發布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模式,公布國家機關對于自訴人取證的幫助,加大對于網絡誹謗行為的打擊力度,降低公民維權成本。三是以技術手段加大網絡運營平臺監督力度,明確網絡運營平臺的管理責任,完善打擊網絡誹謗行為的法律制度。
健全檢察公益訴訟法律體系,構建良好法治環境
自2014年10月,黨的第十八屆四次全會上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我國檢察公益訴訟制度經歷了6年多從探索、試點、全面推廣的階段。
劉廣河表示,公益訴訟無論從案件數量、效果,還是社會關注度等方面均成效顯著。但隨著公益訴訟制度不斷深入推進,公益訴訟立法規定分散、條文數量少、內容過于原則、不同法律規定不一致甚至存在沖突等現狀,難以滿足公益訴訟司法實踐對相應法律制度的客觀迫切需求。
2021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發的《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中要求“完善公益訴訟法律制度”。對此,劉廣河提出公益訴訟單獨立法的建議,明確規定檢察機關以及其他主體提起公益訴訟的相關實體和程序問題,并研究解決公益訴訟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包括:明確檢察機關的權力和義務,建立訴訟檢察監督職能和提起公益訴訟職能區分與銜接機制;積極審慎的擴大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范圍;完善公益訴訟管轄原則,探索建立由公益受損地檢察院提起訴訟制度;細化調查取證權的內容;規定證明責任;有效保障公益訴訟的執行;明確公益訴訟賠償金的管理與使用。